东莞仔笑眯眯走了过来,对着人群里一个总督察道,“阿sir,你之前指挥手下差佬吊路灯、甚至也自己动手的照片,我可拿着呢。”

“我希望这里的事,晚一点被处理。”

“最好是有什么市民出来晨跑,意外发现了这里的豪华路灯,再引起一些小轰动,有一些媒体拍照留念后,再被警方解决。”

“我就这么一个小条件,能实现么?”

总督察泪目,“先生,你是想要成为漫画里的超级英雄,或超级恶棍么?”

死的全是岛国人,山田组粉仔枪手,警察方也有一定的档案资料,死一群这样的渣渣,总督察一点不可惜。

但自己指挥差佬吊路灯,还有亲自上手的照片被拿捏。

这就太恶心了。

上帝啊,天使啊,这到底是从哪蹦出来的神经病啊!

如果没有吊路灯这件事,死掉一二十社团粉仔枪手算什么?这对于伦敦警方而言,屁事不算。

但是你一个疯子挟持了三十多人,上到富豪和跨国集团高官,再到警察、路人、的士司机等等,随意开枪威胁甚至是伤人,帮你一起吊路灯?

这特么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这绝对是脑壳有问题,不正常啊。

东莞仔不屑的瞪了总督察一眼,“你管我想成为什么?你只要配合下就行,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总督察瞪直了眼,“可以走了?”

其他被挟持的路人们也纷纷惊喜起来,真能走了?即便这一晚上几个小时的经历,很离奇荒诞……但只要能活着离开,总算是好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