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不是华夏!”
陈欢强调道:“咱们公司的形象,本来就很恶劣。又是一家华夏公司,总有人借机挑事!”
这个说法合理。
相比于霓虹,欧美人对华夏的偏见与歧视更严重。况且d形象恶劣,遇上这种事也情有可原。
“那就不引进海外了!”
孟浪当机立决道:“谁稀罕赚他们的钱啊?整个东亚文化圈,已经足够养活舞法天女了!”
继续纠缠没意义。
像这种事,完全是对方胡搅蛮缠,故意针对d而已。讲道理,那是讲不通的。
干脆放弃好了!
反正《舞法天女》不重要,引进海外恐怕也赚不了多少钱,何必受这委屈呢?
难道为了欧美市场,就得迎合那些人的口味,将主演换成“丑绝人寰”的如花?
可拉倒吧!
一群抠鼻屎的如花出演“舞法天女”,那画面太美,孟浪光是想想就差点吐了。
主动退出欧美市场,对于《舞法天女》而言,其实没多大损失。
毕竟该剧的主要受众,大部分都是华夏与霓虹的死宅们。
即使霓虹也不让播……
光靠华夏市场,舞法天女照样能活得好好的。毕竟原版的舞法天女,不就是这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