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贝恩带走很简单,武力制服也不难,但要想让他愿意跟自己做事,那最好在见面之处也就是现在,先打动他。
于是洪非也不自矜,又道:“哥谭是的目标之一,但绝对不是最终目标。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比方说天使、恶魔、魔法师、驱魔人、外星人、旧神、新神等等,我的想法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贝恩的眼神随着洪非说出来的这次名词而逐步升腾起一种名为“兴趣”的情绪。
“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种族,我对他们都很好奇。绝大多数人类的上限不高,所以我想跟那些奇怪的生物尽可能地多地打打交道,好人当然是可以做朋友的。但如果是坏人,那要么我把他们要死,或者,他们也可以打死我。”
这话说得有点狂,不管是语气还是内容,都狂得有点没边儿了。
所以,哈琳被吸引得差点流口水,洪非伸手帮她把下巴往上抬了抬,但哈琳却一口含住了洪非的手指。
洪非抽出手来,转头捏了捏她的脸颊,随后又看向贝恩。
哈琳却只是嗤嗤地嬉笑不止。
贝恩全程目不斜视地锁定了洪非的双眸。
两人心无旁骛地对视,似乎仅凭眼神就能说明一切。
洪非认为,贝恩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
挑战蝙蝠侠输了,所以他只能留在监狱。
但如果给他机会再来一次,他应该不会推辞。
如果给他更多的挑战目标,他八成可能会心动。
假设这样说都搞不定他,那洪非就只能来一次强人锁男了。
片刻。
贝恩终于说了第二句话:“蝙蝠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