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是陆东升的生意,这是陆夏之前就跟家里人提过的。
之前陆东升赚的钱,陆夏都已经拿了,后头瓜子铺会成什么样就看陆东升的本事了。
这次租门面,一个月要花二十五块钱,陆东升占了一个角落,因此每个月要给陆夏七块钱。
陆夏可以进货时候白送陆东升超过七块钱的裤子衣服,但是租金她也会收,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一起。
陆东升一开始不太习惯,总觉得这样太生分了,可现在被陆夏潜移默化,心里虽依旧别扭却也没有反对。
陆东丰一直认为自己是家里的老大,就该多承担一些,从小就一直让着弟弟妹妹。
让他跑县城跟陆东升一块干,依照陆东升的性子肯定不会把他当作一个员工,而是会把赚到的钱分一半给他。
陆东丰肯定没法接受,会认为自己是在抢弟弟的东西,要么干脆不过来,要么宁可打工,当时给弟弟搭把手帮忙。
陆夏觉得最好就是兄弟姐妹各自有自己的事业,这样既能互相帮助,又不至于利益牵扯在一块。
“这倒也是,大哥这个人是不喜欢在外头闯的,觉得外头再好也没有家里待着舒服,他肯定想帮我们守着地。”
陆东升一直是出去跑的那个,以前就经常带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
按理说这种事应该是家里老大去承担,他识字又年轻,而且陆东升当时都没多大。
可陆东丰不喜欢做这些,又见陆东升做得很好,也就都交给他了。
陆东丰更喜欢伺候地里庄家,家里的猪和鸡鸭,主要也是他在操心。
他还觉得自己是长子,就得守着父母照顾,孩子们都跑出去了,谁伺候年纪越来越大的爸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