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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沙恩五十多岁,在好莱坞混迹超过二十年,八十年代曾经锐意进取,失败后趋于保守,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近年来愈发保守。

罗南根据得到的资料,很快形成了初步的判断。

以阿兰-沙恩制片公司的能力,不可能拍摄制作《伯恩的身份》,最好的选择就是卖掉版权,估计前世买下版权的是环球影业,而根据他掌握的情况,环球影业目前还没有与阿兰-沙恩制片公司接触过。

也就是说,阿兰-沙恩不会握着版权不卖。

但另一方面,阿兰-沙恩在圈内混迹这么多年,为人日趋保守,加上公司产出能力不强,说不定会狮子大开口。

罗南也有了心理准备,从这种老狐狸手中,不可能花费十几二十万美元,就买下一部八十年代畅销小说的版权。

最后,罗南还专门咨询了戴娜-安普顿律师,查询过相关法律事宜。

由于准备充分,实际情况与他预想的差不多。

“三百万美元。”

阿兰-沙恩摸了摸低垂的眼袋,试探说道:“安德森先生,只要三百万美元转让费,你就可以拿走《伯恩的身份》的版权了。”

他不了解对方掌握多少情况。

罗南故意露出震惊的表情:“三百万美元?”

如果以前世《谍影重重》的收益来做对比,这笔版权转让费确实不高,而且进入新世纪之后,畅销小说的版权转让金动辄就上千万美元。

似乎三百万美元很划算。

但罗南不会这么想,作为制片人和电影商人,当然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有可能压下价格的情况下,肯定要把价格压到最低。

况且,手中资金有限,也不想一次掏这么大笔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