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天下太大了,有山有水,有树有草,就像他在异国他乡早早过世的母妃所说的那样,天地辽阔,人活一世,自当去搅合一下。

他高高兴兴到了苦寒艰辛的边疆,快快乐乐的钻去马厩里抱着刚站稳的马驹滚来滚去,守边疆的将士都是狠角色,他们起先还想为难一下这个不受宠又无足轻重的小王爷,可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个半大的小崽子居然比他们当年适应的都快。

千金之躯的小王爷,就在这样一个地方长大了,他像是见风长的野草,蓬勃张扬,饭桌上比谁吃得都多,战场上比谁杀得都狠。

他渐渐长成了一个王爷该有的样子,备受爱戴簇拥,边疆的百姓和将士甚至在心里将他奉做战神。

但小王爷还是有缺点的,比如他特别爱爬山。

只要没有战事,只要练完了兵,他便会背上干粮,去爬那座人人敬而远之的孤山,没人知道他是否登上过山顶,也没人知道他是否真的见到了山上的妖怪,总之小王爷年年爬,月月爬,然后每次回来都是灰头土脸的待在自己帐里生三天闷气。

山上没有妖怪,山上有清霄。

清霄是个道士,一个不捉鬼,不看风水,不念经,只会练剑的道士。

小王爷初到边疆那一年,他那位还有点良心的哥哥给他带了不少行李,其中不乏能存放月余的糕点,他到军营的前一天,正是风雪交加,车队寻了背风的地方避险,夜里他在车里搂着手炉睡得四仰八叉,恍惚间他听到了细微的动静,他迷迷糊糊的睁眼一看,只见一个清瘦的白衣人正抱着糕点盒子吃得两腮鼓鼓。

于是,纵横边疆劫掠数年的清霄道长就因为这一盒从没见过的糕点实在太过诱人,忘了拿回山里去吃,便被迫开启了一段甩不掉的孽缘。

穆珩是不通诗书的粗人,他说不上清霄有多好看,也说不上他心里的念想应该叫什么。

他就觉得这个道士仿佛是突然从天上落到他眼前的,本该遥不可及的翩翩仙人吃了他的芝麻酥饼,就应当赔他一份与之相当的香甜,比如一个拥抱或是亲吻。

当然,他这份美好愿景迟迟未有达成,因为就算他能力战敌军,能在沙场上拼杀七进七出,他也叩不开朝思暮想的山门。

——因为他的清霄道长不捉鬼,不看风水,不念经,只练剑,并且是剑不出鞘就能将他揍得四脚朝天。

第2章

进不去山门的小王爷很苦恼,山顶上的清霄道长也很苦恼。

他久居深山,不晓人世繁华,小王爷当年那一盒芝麻酥饼让他魂牵梦萦了好几年,可惜军营里的大师傅只会做粗面馍馍,又糙又硬,还没有马匪随身带得烤馕好吃。

小王爷第一次气喘吁吁的爬上山顶来见他,一身尘土两袖清风,他把瘫倒在地的少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在确信没有酥饼的迹象之后,他便面无表情的随手一挥,直接让小王爷咕噜咕噜的滚下了积雪的山路。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小王爷在没有参悟到重点的情况下,傻兮兮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心要跟他的神仙道长说上话。

几年的时光过去,小王爷爬这爬山爬得越来越得心应手,上山的路程从三日到两日,又从两日缩到半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神仙道长看向他的目光还是冷冷清清的,但他的武功却因而突飞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