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贯看着连襟两个你一碗我一碗,一桶饭很快见底,不由想到,幸亏自己没有招赘婿啊!

这么能吃,他怕自己心梗。

贺长恭看着沈云清在旁边直打瞌睡,便道:“你去睡啊,吃完了我自己收拾就行。”

沈云清点点头,“快点吃,别跟着我爹唠叨,明日该去军营还得去军营,该读书也得读书。”

“行,知道了。”贺长恭挑了一块好啃的排骨扔给沈云清脚边的刀哥。

刀哥跳起来接住,对着贺长恭摇摇尾巴。

沈万贯脸都憋红了。

给狗吃肉?

这日子还怎么过?

还挑块最好的给狗,怎么叫狗剩,就真的要吃狗剩下的了?

但是鉴于贺长恭今日帮了大忙,自己又是岳父,而且初来乍到,沈万贯忍耐再三,终于还是把话咽了下去。

沈云清抱起刀哥,对着众人点点头后带着海棠离开。

翁婿俩在贺家住下,不过因为内院女眷,终究不方便,所以便住在外院。

张旭是个沉静的性子,专心学习,和贺仲景互相交流。

贺仲景白天,干脆也到他那里一起读书。

沈万贯是个闲不住的,非让沈云清去给他买了锄头和菜苗,要在门口种两架黄瓜和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