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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只顾吃肉,未抬头看刘备一眼。

领刘备进入的中年儒生,也已自坐其位,优哉游哉的用解食刀割取肉食,送入口中。

待众人站定,阎柔弓身上前,正准备行胡礼,却被刘备阻止。

目光扫过。刘备信步走到一个略显消瘦的胡人对面,亦盘腿坐下。从堆高的食盘中拽出一条羊肋排,送入口中。

刘备打小就吃惯了三叔猎来的野味。除了那颗金熊胆,这些许的牛羊荤腥,又能算得了什么!

不愧是草原羊。肉质紧实,有嚼劲,特有的膻味与油脂肉香混合。不多时,一整根羊排就下了肚。

见刘备如此,黄盖和程普相视一笑。齐齐上前,盘坐在刘备身侧,坐地与胡人分食。

论吃饭,廉颇、樊哙就是先例!

自幼在胡人部落长大的阎柔,又岂能甘于人后。纵马驰行一天,早就饥肠辘辘的白毦精卒,也纷纷围坐上去。先时肉多,各取所需。倒也无妨。等盘中肉食渐少,争抢在所难免。

为一条羊腿,相互角力。面红耳赤者,比比皆是。

好端端的肉食,多半被撕成两半。或执前腿,或执后蹄。双方吹胡子瞪眼,一顿饭,吃的那叫一个壮怀激烈。

再伸手,盘中已无肉。

刘备抬头一看。只见自己左前一胡人少年,正叼着条羔羊腿,目瞪口呆的盯着他看。这便咧嘴一笑,露出满口整齐的白牙。胡人少年不及反应,忽觉嘴巴一紧。低头看去,一只胖手正隔盘伸来,抓住了自己口中的羊腿!

怎么回事?

没等回过神来,嘴巴又一紧。一个趔趄,险被扯到在地!

胡人少年终于品过味儿来了!

敢情这小胖子在抢自己叼在口中的羊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