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冀州刺史王芬,再赊粮秣,赈济饥民。诸位以为如何?”王太妃再问。
左国相崔钧起身奏道:“禀太妃,冀州既缺粮,王使君为何转赠十万石与黎阳营。”
“确有此事?”王妃公孙氏亦问。
“禀王妃,千真万确。”左国相答曰。
“蓟都尹以为如何。”王太妃发问。
娄圭遂起身奏对:“冀州大乱将息,民心初定。稳住军心,便是稳住民心。此举,乃为长远计。”
“既如此。当再赊粮,助其渡过难关。”王太妃遂定计:“赊取数目,二位国相,且自行斟酌。”
“喏。”
待理完国政。
自帘后环视群臣,王太妃又言道:“蓟王已传王命。并县置郡。郡守称‘尹’。”
闻此言。殿内百官,无不屏气凝神。
第162章 毕生所愿
并县置郡,早有风传。
蓟国已有十一县。若雍奴薮圩田大成,可再得二县。那时足有十三县。地域广而人口众。一城之令,需理十万民政。其中庞杂琐碎,可想而知。
换言之。蓟国一城之规模,可比别处一县,乃至数县。且蓟王早已上表,欲将封国割给诸子,分立侯国。若有十三子,当立十三县侯。县“令”势必将改称“相”。
如此一来。推恩令下,王国必随之七零八落。为统一施政,蓟王未雨绸缪,县上立郡。由郡守统辖数县,便是应对之举。如此,当不至于政令过于分散。乃至朝令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