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国船楼,乃五百石河船,大改而成。可容五口之家,吞吐千石辎重。驱动潜轮之良马,就地取材。为“滇池驹”,俗称“滇马”。
“长老传言,滇池有神马,或交焉,即生骏驹,俗称称之曰‘滇池驹’,日行五百里。”又“滇中之马,质小而蹄健,上高山,履危径,虽数十里而不知喘汗,以生长山谷也。”
滇马,矮小体健,耐力佳,善负重,能远行,宜在崎岖山道上长途驮运。历来为蜀身毒道,马队主力。
只因矮小,不可为军马。故价格便宜,远不及北疆高头大马。用来驱动机关潜轮,正当适宜。
便有同伴,举家迁入船楼安居。
一传十,十传百。不出三日,轰动茅尾海。
市中海商,一时宾客盈门。
夷人接踵而至,户限为穿。
第176章 百越诸贤
《蓟法》:“五家作保,坐罪并罚。”
此乃订立一切券书之前提。换言之,唯有知根知底,诚实守信,邻里和睦之家,方能与人订立券书。此,亦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若举族迁来,互相作保,自是无妨。就怕单门独户,举目无亲。无人能证其言,辨其行。亦无人知其根底。入流民大营,与来自天南地北的流民杂居。相熟后互相作保,迁入各城,毗邻而居。平日相互扶携,亦相互提点。切莫有失,延祸邻里。
事关身家性命,自非同小可。
非亲非故,素未谋面,市中五家海商,便愿为夷人作保。满门家小,泱泱百口。生死存亡,皆系于己身。将心比心。换做夷人,又当如何。“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更何况“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越是蛮夷,越重恩义。
“羌胡俗耻病死,每病临困,辄以刃自刺。(邓)训闻有困疾者,辄拘持缚束,不与兵刃,使医药疗之,愈者非一,小大莫不感悦。永元四年冬,(邓训)病卒官,时年五十三。胡人爱惜,旦夕临者日数千人。戎俗父母死,耻悲泣,皆骑马歌呼。至闻训卒,莫不吼号,或以刀自割,曰:‘邓使君已死,我曹亦俱死耳。’前乌桓吏士皆奔走道路,至空城郭(擅离职守)。吏执,不听,以状白校尉徐傿。傿叹息曰:‘此义也。’乃释之。”
有恩必偿,有仇必报。便是五胡四夷,可爱之处。正因如此,方能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