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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荀子虽屡遭非议,言其“儒法合流”。然荀子乃出儒家门下,天下无有异议。

韩非子,“无君无父”,必是法家无疑。

于是乎。凡新朝创立之初,皆效法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轻装上阵,革弊除积,所向披靡。然待稳坐江山,皇位传承有序。却又纷纷,“尊圣敬贤”。极力寻求并佐证,王朝更迭之正统。国策亦由“治乱用法”,渐向“治世用儒”,悄然转变。以求达到二家平衡:“儒法合流”。便是所谓“儒皮法骨”。

于是才有,后人慨叹。“尝谓三代以下之天下,非孟子治之,乃荀卿治之。”

再看蓟王行事。

无论《二十等爵》、《圩田制》、《编户齐民》,皆出“先王之法”。然蓟王并未墨守成规。而是因地因时而变。《二十等爵》,权力与义务,相匹配。《圩田制》,允许先行举债,分期偿还。《编户齐民》,分户而不析产。诸如此类。蓟王之法,皆是“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实为先王之迹也。故“法后王”即“法先王”。

蓟王新政。继往开来,传承有序。正出《荀子》,大儒学无疑。

正因蓟王行事,『有礼有节』、『循规蹈矩』。故才为天下所敬。

一言蔽之。身处儒家一统朝野之大汉皇朝。岂不言儒?

窥一斑而知全豹。

天下名儒,纷至沓来。正因蓟国以《荀子》为基,开立大儒学。且汉室三兴在即。以颍川荀氏《家学》为代表。《荀子》一派,必然兴盛。待炎汉三兴,当为显学。

儒宗将《荀子》,入列《五书》。其用意,不言自喻。

知微见著。

通晓蓟人『法后王』。荀子『制天命』、『性本恶』,于蓟人而言,其所作所为,亦水到渠成。有迹可循。

天下儒生,又岂能不趋之若鹜。

切记,《荀子》亦是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