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的眼睛里,充满了悲伤,喃喃道:“大哥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为什么?”

萧雨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在颤抖。

李寻欢道:“我十四岁的时候,已经练成了李家天下无敌的飞刀,十五岁的时候,知道了一个年轻人在那个阶段中的想法,那时候,我一心只想替我们李家,博一点能够光宗耀祖的名声,我去了官家。”

李寻欢顿了顿,又道:“可我的结果是什么呢?人生的不如意,生活的不顺心,但那时,我自以为天下无敌,去战遍天下的一流高手,迎接来自各个高手的挑战,换来的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

李寻欢忽然拿起了酒壶,咕嘟咕嘟的喝光了一壶酒,但他没有醉,李寻欢又道:“得罪人太多,我遇到了仇家,是大哥救了我一命,再然后,我遇到了马空群,遇到了叶开,可现在,大哥他,杀了马空群……”

一个人在悲伤的时候,如果他的意志够坚强,他都可能喝不醉,如果他有酒,他根本不可能不喝酒,当然,他也不会醉,李寻欢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子的。

李寻欢喜欢喝酒,他重情重义,龙啸云只是救过他一次,但他付出的,却要多得多,他想喝醉,想忘却了一切身心上的痛苦,只可惜,酒醉的感觉既不持久也不可靠。

古往今来,普天之下,最头痛的事,就是喝醉,因为,酒醒了,就要面对现实。

嗒嗒,嗒嗒。

敲门声响起,不急不缓,显然,敲门的人并不着急。

门开了,上官小仙施施然的走了进来,上官小仙无疑是个美丽的女人。

很美的女人。

上官小仙道:“韩峻,被你赶走了?”

萧雨道:“难道?这件事和你没有关系?”

上官小仙道:“你认为,是我做的?”

萧雨盯着上官小仙,道:“我想,你也不会如此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