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还在对准什么地方,朝着敌人瞄准的时候,可能一颗子弹早就把他的头盖骨掀起来了,这绝不是夸张。
没有机会给人瞄准的,玩的全是感知,反应。
论感知,好像没谁有玩高术的人强大。
所以……
我动手了。
当然,我没有取对方性命的意思,冲锋枪的子弹口径不大,杀伤力也不大。我求的只是制约,所以,我打的是这些人的肩,手臂,还有腿……
膝盖我都不打,因为那地方关节太多了,一枪下去,这人可能就残疾喽。
我先放倒的是几个拿重火力武器的,给这几人放倒了之后,其余的人慢慢打。当然,也不是一枪一个,我更多是恐吓,然后扫一面子弹出去后,再放几个冷枪。
二十一个人。
很快,也就有一分多钟吧,基本没什么战斗力了。
而这时,我听到远处传来了一记惊呼。
我掏出马格南大口径,对着不远处散放的三把狙击枪,将其都轰的解体之后,我丢下枪,在倾盆大雨中奔那个惊呼的地方去了。
刚跳下公路,我就听到一眼刺耳的烧胎音,然后一辆精致的跑车,以超快的速度,朝小房车来时的方向,全速而遁。
我攒足了劲,咬牙,唰唰的追。
但没办法,跑车太快了,我只跟了六七秒,就决定放弃。
转尔,一拧身,就奔惊叫的方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