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似乎从来没拿过笔,动作有些笨拙,一只小胖手将铅笔抓得紧紧,手背上的小窝窝都露了出来,偏她一脸严肃,依旧认认真真地写着字。
一个“大”字,她写了两分钟,还没有写完,小胖手直颤悠,好好的一个字,被她写得歪歪扭扭。
小家伙显然没受过这样的委屈,大眼睛红了红,沮丧地求助:“舅、舅舅。”
事实上,秦利民没想到安桃真的能把“大”字写出来,不由得有些惊讶,说:“桃桃,你已经很棒了,看,这是你写的字!多好看!”
好像一个会打醉拳的人!
安桃看了眼自己的字,又看了看舅舅的字,小嘴儿一瘪,带着哭腔说:“不是桃桃的。”
说着,她指了指秦利民写出的字,说:“它是桃桃的字。”
秦利民:“……”
他差点笑出声。
那话怎么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人怎么能嫌弃自己写的字呢?
“桃桃第一次写字,都写的这么好,要是练久了,肯定比舅舅的字好看,”秦利民说:“来,舅舅教你用笔。”
小家伙虽然沮丧,但并没有失去信心,学着秦利民的模样,拿起了笔,神色专注地写了起来。
她依旧很慢,字还是很丑,可相比于刚刚,还是进步了一些。
小团子显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进步,当即伸出一根大拇指,说:“棒!”
说完,她继续埋头写字。
许是记忆力超群,又可能是太过智慧,总之,安桃仅仅用了一下午的时间,便学会了十个生字,就连秦利民干活时,小家伙都坐在桌子前,一笔一划地书写。
说实话,她的进步确实很大,可她到底是太小了,人小手也小,拿起笔来,很是吃力,哪怕她使了吃奶的劲儿,也没写出什么名堂来。
字又大又丑,一点儿都不像桃桃这么可爱。
安桃苦恼地拄着小下巴,呈沉思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