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略带羡慕的说:“……当年你突然走了,院长嬷嬷告诉我有人资助你去上学,那时我就很想也去上学。”她看了他一眼,说:“我知道,只有念了书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也可以不用当女仆,可以去更体面的地方工作,或许可以去当打字员,或者秘书,赚更多的钱,住在公寓房里!”
这些话倒有大半是真的。如果她有了学历,当然可以不必只屈身当个侍候人的女仆。
汤姆听了她的话轻松一笑,多少有些相信了。确实他认识的葆丝也有坚强、不服输的一面。不然她也不会反抗厨娘苏珊跑去当女仆了,能从那个地方逃出来,她也是花了一番力气的。当时他已经去了霍格沃兹,没人帮她,她却能靠自己走出来。他本来就不认为葆丝会认命一直呆在厨房里,就算没有苏珊想送她去索菲亚那里这件事,她也会想办法离开的。
她一直都想过得更好。这一点上跟他一样,他们都不是容易安于现状的人。
如果她只是像孤儿院里的女孩一样的蠢蛋,那他也不会跟她当了两年的‘朋友’。
他已经知道怎么控制葆丝了。如果人有野心,那么他会助长他的野心,不停的让他的欲|望越来越大。这本来是他对付斯莱特林的那些贵族少爷们的办法,没想到葆丝也是一样。
他早该想到的。
想到这里汤姆倒是有些遗憾。重逢后的他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在葆丝身上,而是将她当成了那些女人,认为只要给她钱或者爱情就能收服她。而当年的葆丝也早在他去霍格沃兹后很快就丢到了脑后,他并没有多少机会想起以前的‘朋友’。
——其实他很意外,那天在里德尔府他会那么快的认出葆丝。
作为一个已经遗忘在他脑海中很久的人他不该那么快就认出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