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虽然与传统装束有些不同,但也称不上是不伦不类,说到底只有贵族阶级才会很注意穿衣的礼制,市井中怎么穿都没问题。
专诸本人就是如此,不仅穿胡裤,上半身还经常袒胸露乳,挥舞着剔骨刀,很有莽汉的风范。
喜欢穿白衣一身庄重的叶孤城与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他是下午去找专诸的,倒不如说是专诸与他约定好下午相见,那人早知道他会武,而且应该练得还不错。
这从叶孤城的手就能看出来。
豪侠与豪侠之间有共性,一是他们都很喜欢与别人结识,很喜欢交朋友,二就是都挺喜欢逞凶斗狠的,男人与男人之间一言不合就能上手。
别人叶孤城不知道怎么样,但是专诸确实是很容易上手的类型。
他想,真是无愧于专诸的莽汉外表。
他与叶孤城无冤无仇,又没有挑衅一说,自然不可能大打出手,但是专诸一看叶孤城就知道他是个武功高超的,想想就心痒痒,就提出来两人找个机会比划比划。
叶孤城眉头一抬道:“你要同我比试?”
专诸道:“可否?”
叶孤城不置可否道:“我练得剑,是杀人的剑。”
专诸看向他笑道:“如果我手上有刀,有剑,那也是杀人的刀,杀人的剑。”
他道:“不若你我都放下武器,以树枝代武器切磋,只要掌握分寸,定然伤不了人。”
叶孤城看他一眼道:“你要用武器?”
专诸没有说话。
叶孤城又道:“我听说你天生神力,有万夫不挡之勇,若以树枝代武器,那枝条定然绷不住你的气劲,反而是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