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启冷冰冰地说道:“那大虫盯得是孤。”
此处如此喧嚣,大虫却能凭借皮毛颜色固守树上,毫无半点声息地蹲守,方才那树与他的距离,只在十数步之间,若是再往前半寸,那大虫一扑直下,岂不是轻而易举?!不论是锁喉还是碎脊,皆是大虫的拿手本事。
大虫记仇,怕是与先前那只是一家。
本来被盯上的是公冶启,可莫惊春那箭穿刺了大虫的腹部,直接引发了兽类的凶性。
眼下,若只他一人,焉能活命!
第十二章
莫惊春的指腹在射出一箭时已经崩裂,点星血痕像是线索牢牢勾引住被激怒的大虫。这种兽王异常记仇,不然也不会刻意去蹲守太子。
他有种命悬一线的恐慌感。
猛兽对于兔子这种生物拥有天然的威慑,莫惊春只能勉强压制住血脉的压制。
【老虎时速一般在每时辰三百二十里,马的时速每时辰八十里到二百四十里之间波动。您身下这匹马最高时速为200里/时辰。不过大虫重伤,只要您保持着这个时速,勉强可以甩掉大虫】
精怪在大虫狂追的瞬间就不断在耳边滴滴滴,冰冷无情地罗列出一些数字。
那些所谓的时速里程在紧张时刻实在难以分辨,但是莫惊春抓住了最后那句话,心里倒是有了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