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听得见看不到,感受得到摸不到,知道却靠近不到的无奈几乎快TM的把人逼疯了。
他跟这个丫头,从四年前因为书结下的缘分,让她一念之差拖了两年。
两年之后又因书才岁月静好地喝了一顿酒,刚喝出点人生念想为了成全她的理想等于亲手把她送向了阿富han,送向了这个战场,又耽误两年。
这是个什么鸡毛缘分,一天换四年,自己是着了魔了还是上了道了,真TM的像小城说的阿富han有矿,还尼玛是九天玄女神仙矿,不然都不会有这个动力。
于小山心里自嘲地乱七八糟地想着,心里除了百般对那丫头的惦记、心疼、担忧和恐惧。还有隐约的兴奋和冲动。那是属于一个男人的潜意识里对热血的向往。
还在上高中的时候整天跟几个兄弟打打杀杀,幼稚的以为那就是江湖,现在想起来跟小混混没啥区别。
那些年还有个习惯,睡觉的时候不肯脱衣服,随时哥几个一打电话一招呼马上就磕过去。
再后来做了生意,跟从前的他们和她们都四散天涯,也不再自己动手掺和这些事了。
但是这次不一样,脚底下不是自己的土地,要去救的也说不上是实际意义的自己的女人,但是这一秒钟也等不了的心,让于小山彻底明白孟串儿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
它意味着一种信念,意味着心里的人,意味着让前尘过往都滚犊子的力量。
当一个已经有了人生方向却肯彻底转偏的男人重新有了少年时候的热血和冲动,基本就已经宣告他陷入爱情里。
那是世人从不吝于所有美妙的词汇去赞颂,也不惜堆砌一切不屑去鄙视的爱情。
于小山像是看见一片无边无际的麦田,风吹麦儿香,满眼金黄,有个巨大的标语:“欢迎你,到达你从未到达的地方。”
然而几年之后生活和爱情会狠狠地教训他,打得他头破血流,打得他满地找牙,打得他必须明白,灵魂伴侣这种东西之所以难得,是因为老天一定会让你付出极其稀有的代价。
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谁也没有翻手算尽天地玄机的本事,再不可一世都是两个必须要吃喝拉撒睡的凡人。
在半山腰下于小山那三辆装甲车选择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停了下来,开车的于小山加上卡尼,连同另外两个掌控装甲车的雇佣兵在车里按兵不动,其他八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悄悄摸了上去。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偷袭,不会有任何人跟你逼逼任何形式的废话。电影里面那种喊一嗓子:“冲啊!!!”再乌泱泱跑过去冲杀的,都是被对方发现了的。
还有那种临打死人之前问一句:“知道我为什么杀你吗?”滚TM犊子吧,于小山已经考虑好了,只要不是自己的人,见一个突突一个。
他紧握着那把AK47,凛冽的寒风下,硬是出来一手心的汗。他在静静等着雇佣兵们上去之后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