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向县公安局赠送警犬

屈香火给了,小丸子马上写了,笔走残影,五分钟后,小丸子已经写好赠送协议了。

叶校长看到了,开心一笑,因为,这五分钟,已经够小丸子答好一份语文高考模拟卷了。

小丸子把写好的协议递给了朱白叶,朱白叶接过一看,整个眼球都要滚出来了:

《关于桶子村向天台山公安局赠送警犬及更新换代狗源的合作协议》

甲方(赠送方):桶子村村委会,联系人:屈香火

联系电话:******

乙方(接收方):天台县公安局,联系人:朱白叶(朱白叶看了把他改为谢开天)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养殖优质大型犬只的能力,有意助力乙方警务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赠送大型犬只作为警犬及更新换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送安排

1.首次赠送:协议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挑选并赠送十只符合警犬基本要求的大型犬。犬种限定于大型犬种,年龄在1-2岁龄。

2.更新换代:自首次赠送交付日起,每满五年,甲方按协议标准赠送十只大型犬,用于乙方警犬更新。赠送在每五年周期结束的前一个月内完成。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权利:可了解犬只使用及工作表现;按规定参观乙方警犬训练基地等。

2.义务:须按约培育、挑选犬只;交付前负责饲养、护理与初步训练,自承担费用;协助办理运输、确保犬只信息真实。

(二)乙方

1.权利:可严格筛选犬只,拒收不符标准的犬只;依警务安排使用警犬。

2.义务:可接收后及时反馈情况与评估意见;提供专业训练、饲养环境,保障犬只福利;定期通报犬只工作表现,为甲方培育提供建议;对甲方信息保密。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