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在蓉城的街头走一走,喔…”
小主,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走过小酒馆的门口!”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
霍歌睁开眼睛,看着台下那些沉浸其中的面孔,嘴角微微上扬。
“喔喔~”
“唱得真好听!”
“哎,你怎么哭了?”
“没有,这里有人抽烟,烟太大了,熏眼睛!”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
掌声如潮水般涌来,经久不息,客人们欢呼着,纷纷要求霍歌再唱几首。
霍歌微微鞠躬,感谢大家的欢呼,“这首歌的最后一句,如果改成,走到桂花巷的尽头,走过来一杯的门口!是不是更贴景一些,老板在吗?给个广告费,我改一下歌词,行不行?”
一位神情激动的络腮胡中年胖子走上舞台,手里提了两瓶啤酒,“我这小店,可付不起广告费,啤酒一瓶,可以吗?”
“可以!”,霍歌接过啤酒,“我给大家炫一个!”
他将酒瓶塞进嘴里,仰头一摇,啤酒就如龙卷风一样进了他的嘴里,全程不到三秒!
”哇喔~“
酒吧里的掌声如雷鸣一般。
霍歌拿着酒瓶,与老板大力拥抱了一下,他搂着老板,大声说道:“老板,宏哥,这家酒吧以前就开在玉林路,后来才搬来了桂花巷!”
“几年前,我跑车,来蓉城时,就会到宏哥这里唱歌,锻炼自己的歌艺,宏哥包吃包住包喝,还给我工钱!”
“在这里,我可攒了不少钱,还掉了买卡车的一部分贷款!让我提前走上了导演之路!”
“宏哥,我的贵人!来,用雷鸣般的掌声送给宏哥!”
掌声更加热烈!
霍歌用一首《蓉城》,唱出了生活的温柔,也唱出了自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