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如此吧。我这些天是又害怕,又激动,又忐忑。既希望末世不要来,又希望早点来,省的天天揪心。”
“谁说不是呢?这靴子早点落地也好,省的天天担惊受怕的。”
“你们年轻人就是喜欢刺激。我觉得平平安安更好。要是末世都来了,我们普通人怎么办?”
“就是,年轻人总以为自己是英雄。可是看看那些战乱的国家,人人都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这样真的好吗?”
“宁为盛世犬,莫为乱世人。人啊,钱多钱少无所谓,够花就行。但安稳的环境,比什么都重要。”
“这又不是人为的,是天外的陨石导致的。所以还是想想怎么适应这种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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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就是,这么紧张的时刻还这么严肃。大家开开玩笑,放松放松不好吗?”
贴吧里吵的热热闹闹。
有的人担心,有的人摩拳擦掌,有的人害怕,有的人跃跃欲试,尽显人间百态。
卧室里,席诗雨迷茫的睁开眼。
看着熟悉的房间,看着墙上挂着的日历,席诗雨激动的哭了。
太好了!她重生了!
上辈子,席诗雨离开村庄后,遇到很多危险。
一个普通的女人,没有异能,没有实力,被丧尸追的狼狈逃窜。
好不容易遇到一伙人收留她,可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她成了队伍中最低等的存在,不但要干各种活,晚上还要暖被窝。
这种辛苦挣扎的日子过了两三年,变异动物和丧尸一起攻城,他们这个小队也没能躲过。
她这个什么能力也没有普通人,更是早早成了炮灰。
那种痛苦无望的生活,现在想起来还让人心有余悸。
还好,她回来了!
回到末世开始之前!
上辈子,爸爸妈妈30号在外面种地,才会变成丧尸,这辈子要让他们好好待在家里。她不想一个人过孤苦无依的生活了。
对了,还要囤物资。
上辈子,花市建立了安全基地,听说一直很安全。
可惜,她一个人不敢去,只能依附别人生活。
这辈子,她早点去花市,在那安家,等建立安全基地,就能直接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