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蓝玉:我把他们都杀了!

说不定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消息传出去!

更何况就算是传,又能传到哪里去?

他们若是真有通天的背景,又怎么会蜗居在凤阳这个不南不北的偏僻小地方。

算他们有本事,最多也就只能和濠州知府搭上线罢了!

说实话,虽然朱远此刻的硬实力不足。

但软实力完全不惧一个濠州知府。

更何况还是个用不了两年就会被红巾军干掉的知府。

先不说刘杰手里已经积累下足够贿赂知府的银子。

哪怕是朱远手下这帮土匪,只要打着造反起义的名号闹上一闹,屠一处乡里,就足够知府丢掉自己的乌纱帽!

一边是钱,一边是人头落地,知府只要智商正常,就知道自己该选什么。

同时这也是为何朱远不杀人的原因。

抢劫地主和过路商队并非是什么大事,不过一处匪患,知府完全可以压下来自己处理。

但要是杀了太多人,知府就压不住这个消息,必须要向上汇报,让朝廷知晓。

而只是一处匪患,知府顶多受到责罚,不会有太严重的后果。

那朱远就彻底失去要挟知府的机会了。

可若是只抢东西,不杀人,又把东西全部派发给百姓用来收拢人心,这件事就变得很有趣了。

首先,没死几个人,知府上报朝廷只会被认为是能力不足,连一处匪患都处理不了。

而那时的朱远有民心,可以说只要一言就能拉起上万,甚至数万的起义军!

只要知府敢不合作上报朝廷,朱远就直接和对方爆了。

等待知府的下场只有抄家灭族这一条路!

而要是合作,你拿钱,我赚钱,地主赔个底朝天。

就是一件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

而且还安抚了濠州的民心,也能算知府一个政绩!

杀人,自己玩完。

不杀,地主玩完。

可以说杀不杀人完全是两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