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没火的,一想到自己因着他乱了发髻,娇蛮的脾气立时腾起。
“哪里来的穷酸书生,简直无礼。”
阿史苓打量崔致远时,崔致远也难得看了阿史苓一眼,自打他被人以女色陷害后,半点荤腥不沾,除开江念和情姑,见着其他女人,他能避则避。
眼下撞了人,还是一位女子,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过错,立时就赔不是,其实刚才他已极力避让,谁知那女子像寻着往他身上扑似的,躲都躲不及,结果人家不领情,反骂他穷酸书生。
罢了,他不同这女子计较,默着脸就要离开。
阿史苓横出一步,拦下他,说道:“你且站住。”
说罢,一探手,将自己的珠簪从男人的衣襟扯下,谁知簪子钩挂住衣料,“撕啦——”一声,男人的衣襟被拉出一道大大的口子,露出绵白的里衣。
崔致远低头一看,气得面色涨红,心道,光天化日,这是碰上女痞了?简直欺人太甚!
他本不想计较,这两日鱼九还有老鬼几个到京都,他把人接到府邸,打算先邀他们看蹴鞠赛事,另在春江楼置了席面,宴请他们。
谁知好好的,碰上这么一茬事。
骂他,他忍了,还扯坏他的衣襟,叫他一会儿如何见人?这怎忍得了,好歹他现在任参知学士一职,同君王议政都无需经过左右大臣,可直谏,却被一女子这样侮辱。
阿史苓只关心手里的珠簪,根本没注意簪子把人的衣衫划破了,这簪子是她最喜爱的头饰,用六瓣金叶子攒成,叶内嵌珍珠十二粒,中心一颗颌血玉石。
此簪她不常戴,因今日入王庭,这才戴了出来。
女人取回自己的簪子,准备离开,却被叫住:“你撞了人就想离开?”
阿史苓顿住脚,扭头看去,两眼一睁:“分明是你这登徒子撞得我。”
崔致远气得面皮又是一红,好,好,他又从穷酸书生变成登徒子了,指着自己的衣襟,说道:“我不同你计较,你陪我一身衣裳。”
阿史苓注意到男人的衣襟破了一条口子,先是一怔,接着似有所悟,说道:“哦——这是准备讹人了。”
“什……什么?”崔致远跟不上她的话儿。
阿史苓将手里的珠簪拢到袖中,扬起下巴,说道:“你自己穿个破烂衫,不就是想讹人,还装不知?”
崔致远气笑了,平时自己那样会说,在这不讲理的女子面前,居然嘴拙起来。
“你这女子好生蛮缠,我讹诈你什么?明明是你划破我的衣衫。”
他如今并不缺钱,大王在京都最好的地段赐了他一座府邸,又赏了不少钱财金锦,府上奴仆更是不缺,可他并未因身份的变动而肆意挥霍,仍是秉持节俭,衣物只要能穿,就一直穿,洗得发白也不愿丢弃,三餐饭食也简单。
今日这身衣裳还是为了待客,头一回穿,没半天就破损,怎能不心疼。
阿史苓嗤了一声,把崔致远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说道:“你那衣裳本就是破的,偏赖我划破的,不是讹诈是什么?无非就是想让我给你钱。”说着往男人面前近了两步,“那你可打错了主意,我最瞧不起你这种妄图不劳而获的游手光棍,专行鸡鸣狗盗之事。”
哪怕崔致远最落魄之时,也未被人这样辱骂过,沉了沉怒息,再次启口:“想必你还未婚嫁罢?”
“你如何知晓?”
崔致远嘴角勾起一抹怪笑:“我不仅知道你未婚嫁,我还知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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