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驯龙

玻璃灯 扁平竹 4699 字 15天前

他开车将她送到楼下,降下车窗,往外看了眼破破烂烂的楼栋。

姜月迟知道,他一定又在心里批判这栋“危房”

这里只是旧了点,并不破,房租还是很高的。

费利克斯不能用他的眼界来看待他们普通人。

毕竟他吃一顿饭打赏给服务员的小费都能抵一个月的房租了。

费利克斯似乎有话要和她说,但姜月迟在他开口之前就进去了。

这是他刚才在车上告诉她的。

如果想让一个男人对你着迷,就不能让他太快“得到”

当然,费利克斯就是随口一说。

没想到她居然还真信了。

他下了车,靠着车身点了根烟,视线准确无误地停在了她所在的楼层。

直到她的房间开了灯。

眼眸微眯,唇角扬起一道玩味的笑。

真好骗啊爱丽丝。

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分得清吗?

豪车和帅哥的显眼搭配显然格外引人侧目。

几个为了晚上聚会而出去采购食材的人这会儿也回来了。

其中两个女生互相使眼色,用眼神无声对话。

——有帅哥。

——看到了,你去要微信。

——好像是外国人,说不定人家没微信。

——那你问问INS账号。

——我有那个帅哥恐惧症。

——靠,我也有。

于是到了晚上,她们还在悔恨不已。当时应该鼓起勇气上去索要联系方式的。

姜月迟负责在旁边烤肉,因为她是里面做饭最好吃的。

张书清过来帮忙打下手,中途还会空出手帮她摇扇子。

她的额角很快生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张书清犹豫片刻后,还是拿来纸巾温柔地为她擦拭汗珠。

说是擦,其实就是蜻蜓点水的蘸取。将纸巾轻放在她的额旁,然后吸走汗珠。

触感很轻,像羽毛一样,又有点痒。

张书清的确是个非常有教养的人,并且懂得保持该有的边界以及分寸感。

姜月迟和他道谢:“谢谢。”

他摇头,将手里的纸巾折了又折,最后还是扔进了垃圾桶中。

然后他去洗了个手,接替了她的位置,让她去休息会。

姜月迟不大放心:“你知道该怎么烤吗?”

“嗯,刚才看了一遍,大概懂了。”

“哇,你好厉害。”居然只看一遍就懂了。

她是发自内心的夸赞。

或许是情绪价值给的太足,也可能是炭火太热。张书清的耳朵生出一些燥意来,不动声色的红了。

费利克斯一共给她打了四通电话,第一通是在五个小时前打的,当时她在给鸡翅串签子。

还有一通则是十分钟之前。

他们刚喝完酒。

得知姜月迟的酒量后,为了照顾她,他们允许她只喝低度数的果酒。

说是果酒,其实和葡萄汁没什么区别。

酒精含量只有百分之十。

但她还是有些上头,当然,也可能是困了。

她是被两个女生扶回房间的,她们甚至还贴心地给她卸了妆。

手机仍旧在包里嗡鸣不止。

姜月迟直到次日早上才看到那些未接来电,她坐在床上缓了十几分钟,才确信那是费利克斯打来的。

她回拨过去,第一次无人接通,第二次才传来男人低沉暗哑的声音。

“我还以为你死了。”

姜月迟被他冷冰冰的讥嘲弄得哽了一下,然后说:“没死,还好好活着。”

他冷哼。

姜月迟看了眼时间,走进盥洗室洗漱。这里的热水器效果一般,需要先将水龙头开一会儿才能放出热水。

姜月迟一般都会用脸盆在下面接着,以防浪费。

于是今天的第一通电话,是在水流的嘈杂声中进行的。

“有什么事吗,费利克斯。”

那边偶尔会有交谈声,听上去距离有些远,清晰些的她大概听到了Q2、年度财务报表、股市等类似的词汇。

她猜想,他大概是在开会。

真是没礼貌,在会议上堂而皇之的接电话。

罪魁祸首并没有察觉到,自己的第一通电话打过去时对方的确没有接。

是因为她锲而不舍地打去了第二通。

可若是她细想才会发现端倪,这是在以前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

因为费利克斯一向以工作为重,感情在他那儿显然也排不到第一。

“今天下午有空吗,带你去个地方。”

她第一时间拒绝:“我不去情趣酒店,也不去私人影院。”

那边的声音变得烦躁和不耐烦:“我什么时候带你去过那种地方!”

额......好吧,好像的确是这样。

他嫌脏,并且他也说过,不想现场直播自己的性生活。

他告诉姜月迟,这种地方的摄像头是全机位的,甚至还能放大缩小某个部位。而且你知道吗,他们很少会仔细打扫,上面很有可能还能看见干涸的精-斑。

姜月迟听完后瞬间对这种地方感到恐惧和反胃。

从此再也没有去过这里了。

虽然上次是和米兰达一起去的,两个人看完了泰坦尼克号,然后抱在一起哭了半个小时。

她想,摄像头那边的人如果不是变态的话,应该是不会对这种哭到鼻涕眼泪一块儿流的人感兴趣的。

费利克斯耸肩:“难说,有些人的性癖很独特。我看到你哭也会勃-起。”

“......”

回忆到此为止,姜月迟继续追问费利克斯要带她去哪儿,他没有直接说,只是让她记得穿一些方便行动的衣服,最好是深色的。

姜月迟一开始还不理解,直到他的司机过来将她接去目的地。

嗯.....

费利克斯说:“恭喜你,爱丽丝,回到你的老家了。你前天不是还说希望见到同乡吗。”

“......”她纠正他,“我说了,我的老家是在一个美丽乡村,不在贫民窟!!”

是的,没错。他们此刻所处的地方正是纽约最大的贫民窟。

旁边搭了好几个棚子,桌子上摆满了各种食物和玩具还有书籍。另一边则是免费的午餐。

很丰盛,有烤吐司和三明治、土豆烩鸡排、沙拉、煎鳕鱼等等。她甚至都想排队去领一份了,如果不是害怕费利克斯嘲笑她的话。

因为看上去比她平时吃的还要丰盛QWQ

姜月迟看了眼拿着碗自觉排起长队的流浪汉们,开始质疑起费利克斯做这些事情的原因。

他可不是会发善心的好人。该死,他不会迷上人体研究了吧?

他十分难得的没有穿正装,而是一件深色毛衣和皮夹克,就连裤子都是黑的。

姜月迟想,他之所以提醒她穿深色衣服,不过是因为他对穷人的固有偏见而已。

他觉得他们都很脏。

穿深色衣服最起码看不见那些糟心的手掌印。

棚子下面有保镖在维持秩序,但凡有人试图插队或是推搡,那些高大强壮的男人就会过去,直接将对方从队伍里提走扔掉。

“......”

姜月迟目睹了这一幕,问他:“你确定你是在做慈善吗?”

费利克斯点了根烟,冷笑道:“有时候真不知道你的贫穷到底给你带来了什么。试着走出象牙塔吧,爱丽丝小姐。你知道纽约的流浪汉都是些什么人吗?他们的手臂上至少有二十个针眼。这样的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姜月迟听完他的话,后背微微发凉。

国内的违禁品在这边是合法的,所以经常能够看到路边有神志不清的人躺着。

这也是为什么入夜后姜月迟不敢出门的原因。

“那你为什么还.....”她欲言又止。

费利克斯慢条斯理地掸了掸烟灰:“不是你说我没有同情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