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安家费

当然,赵琳也是给了丰厚的酬劳和安家费的。

一等,如“四惜”、红玉、白芷、妙风一般,是一处事情的总负责人,则有每月月钱五十两,另有成婚时才给的安家费三千两。

二等,囊括的便比较多了,管点大事小情,能做主的都算,也叫掌柜,月钱三十两,安家费一千两。

只跑腿做事的,每人每月有十两银子的月钱,成婚时有五百两银子的安家费。

倘若二十五时还未成家,安家费翻一倍,已婚者,月钱翻一倍。

倘若三十岁时也未成家,月钱和安家费各翻一番,成婚者,月钱翻一番。

至三十五岁时未成家者,安家费翻一倍,已婚者,月钱翻一倍。

至四十岁时未成家者,月钱和安家费各翻一番,成婚者,月钱翻一番。

自四十岁往后,安家费与月钱都不再翻番,成家者与未成家者均添养老钱。

一等每年五百两,二等每年三百两,三等每年一百两。

照这么算下去,等到明年,红玉即将拥有一笔可以支取的六千两巨银,等到她三十岁,安家费可以再翻番时,届时,只需将她剩余的银子翻倍就好。

赵琳规定,安家费翻倍以前,除了本人成婚以外,否则不能动。

既是为了留住财迷为她做事,也是为了防止傻姑娘们被骗,更是为了防止她们瞎霍霍,等到真成婚用银子的时候,一分都没了。

安家费翻倍以后,怎么说都有二十五了,这要是还能把银子弄丢,赵琳就觉得,那就是这笔银子它该丢。

说的是谁呢,说的是冷月。

这笔安家费以前是可以随时、随意取的,取了还能放回去,或者自己多存一些,都可以等着翻倍。

这点银子赵琳还是给得起的,后来,冷月凭一己之力,让赵琳改了这个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