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没事,鞋店的面积也不需要太大,只要不是太小的,基本就可以。”

事实证明,周君怡这话还是说的太早了。

第二天,沈之初直接带着她去附近查看情况。

一共只有三家铺子正在出租,三家以前都不是卖鞋子的。

一家以前是卖食物的,有一个厨房,但是因为卖的都是包子,并没有给客人预留坐下吃东西的位置,所以店铺面积非常非常小,虽然这一带客流量很大,且物价比较高,但这铺子租金一个月也就100块钱。

还是连带着厨房内的那些工具一起出租的,足以见得面积不大。

这铺子周君怡觉得不需要考虑了,真的太小了。

第二家店,以前是开服装店的,有一个存放东西的仓库,但是店铺比较简陋,如果周君怡想用来卖鞋子的话,得找人进行简单的装修才行。

第三家店,非常大,就是之前那家900多块钱一个月租金的铺子,到现在都没租出去,太大了,周君怡钱不够,租不起。

如此看来,只有第二家店可以。

租金一个月是300块钱,比服装店小了很多,但也和周君怡现代逛街时的那些鞋店差不多大了。

而且因为之前就是开服装店的,店内也有一个小仓库,还有一个大镜子。

只是,若是租的话,周君怡得在墙壁上放上架子,将鞋子展示出来。

这种简单的装修做完后,最好是铺子能租的时间长一点,否则一旦铺子收回去,就算喊人来把装修给拆了,那也得花钱,还麻烦。

周君怡考虑再三,还是选择了这家店,趁着父母不在,签下合同,直接租了三年。

这个选择有点冒险,一次性交出去的租金很多,若是能赚钱,至少保证三年内,都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