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家都猜不出来啦,那我就说一下,只要一百银币。”
话音落下,尤里便见到酒馆众人齐刷刷地后退了一步,紧接着疯狂倒吸凉气,动作整齐划一,就好像排练过一样,让尤里等人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真的,不骗你们,才一百银币。”
“而且,并不需要你们把这一瓶白酒全都喝完。我甚至只喝了一小杯的量就直接醉倒,然后醒来之后就升级了。”
“跟你们讲,白酒的度数非常高,高到一种不可思议的地步。真的是沾杯即醉。”
“但是食肆里另外两种酒,一种叫啤酒,另一种是红酒,口感就比白酒好很多,酒精度数也没有那么高。”
“它那个啤酒其实跟酒馆里的小麦酒差不多,但是口感嘛,你们喝了就知道。”
“还有那个红酒其实是上流社会那些贵族最喜欢喝的葡萄酒。”
“但是比起上流社会贵族所喝葡萄酒的昂贵,红酒的价格则便宜了很多,而且口感跟他们所喝的葡萄酒不相上下,甚至还更好喝。”
一提到酒的事情,约翰就竖起了耳朵,虽然尤里的话语中并没有说啤酒比小麦酒好,但是他都说,食肆中的红酒比上流社会贵族所喝的葡萄酒一样,甚至更好。
那岂不就是说明了食肆的啤酒比他酒馆里的小麦酒要好吗?
约翰不服,拍了一下桌子道,“不可能有哪家食肆或者酒馆的酒比我这里的小麦酒更好喝。”
约翰在特洛纳兹开了20年的酒馆,对小麦酒的酿造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他并不相信会有哪里的酒比他酿造的还要好喝。
尤里看着约翰那气的翘起的胡子,笑了笑道,“约翰,我可没说啤酒比你的小麦酒好喝。我只是告诉大家一声,白酒的酒精度数很高,如果不是为了升级的话,最好不要轻易尝试,毕竟我们这一群人尝了一口,全都睡了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