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喝了口啤酒, 打量起这几个年轻的孩子,然后满足的喟叹了一声。
不管喝多少次啤酒,他总是能被啤酒的口感所征服。
这一天天下去, 他酒馆里卖的酒钱,全都被他挥霍来买啤酒了。
不过幸运的是,就如同他所想的那样, 并不是所有人都吃得起食肆的食物,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天天吃食肆的食物、食肆的啤酒, 红酒跟二锅头,所以他的生意并没有差很多。
相反的, 反而因为食肆食物, 他卖的小麦酒更加畅销了。
原因就在于食肆有一种食物叫烧烤,烧烤配酒,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可啤酒一瓶量少又贵, 自然是小麦酒更加经济实惠。
虽然小麦酒口感不如啤酒, 可是一瓶啤酒不知道能抵多少小麦酒。
除了真正的酒鬼受不住这种美酒的诱惑, 其他人在尝试过啤酒之后, 都会选择隔三差五买上一次,其他时候都是购买约翰酒馆里的小麦酒。
啤酒是有了替代品, 但是烧烤等其他美食却是找遍整个特洛纳兹都没有替代品的,他们也只能默默地给食肆老板送钱。
而且他们还发现,就算不是天天吃食肆的食物,隔三差五地吃,他们也觉得自己的体质仿佛有所改善。
介于食肆食物的神奇, 所以所有人都觉得一定是吃了食肆食物,所以他们的体质才会都强健了许多。
总而言之,食肆的食物虽然贵, 但是物有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