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le,”男人眼睛还在专注地盯着他的口腔:“过来。”

准尉应了一声,学着他的样子,也蹲到John跟前,一脸不明白的神情凑过来,往John嘴里看着。

结果这位Holmes先生只是把右手拿出来,然后把手指上沾着的血和唾液往Dale的军服上蹭了蹭,漫不经心地再次下达了命令:“现在请站到一边,别挡着灯光。”

John发誓他看见Dale的脸扭曲了一下。

接着这男人放开John的下颚,站起来,动作飞快地摸了一下他的头发,抓起他的小臂观察了一下手腕,扯开他烂成抹布的衣服,看了看他肩上的枪伤——这人的动作很快,而且很轻,看着像是屠夫在检查牲口,或者法医在验尸。

John忍不住抖了一下——不是因为这人冰凉的手在他的后颈摁了一下,而是因为这人刚才说要带走自己——他看上去不像坏人,但也并不像什么好人——他要干什么?

“西联邦还是南联邦?”这人又蹲下,轻轻问,好像John是奄奄一息的烛火,使点劲儿就会被吹灭了似的——他的语速很快,而且因为声音压得太低,听着有点时断时续,好像是有人在费力搅动一堆碎石子的时候搞出来的动静。

他说着,随手摘下自己的手套,塞到大衣兜里,接着他像给小孩儿擦眼泪似的用手掌揉着擦了一下John的眼睛。

眼睛里没了血,John感觉好多了。他看了一眼这男人,有点搞不清楚状况——什么东西?就算是正常情况下的互相寒暄,也总不会第一句话就问人家的老家在哪儿——他咽了一口唾沫,用口型告诉对方是南联邦。他的手腕被拷得破了皮,那底下的皮肉直接勒在镣铐上的滋味可没那么好受。他尽力跪直一点身子,这样还能减轻一点手腕承受的压力。

这人抿起嘴,这让他的脸颊上有了个单边的酒窝,那张脸看上去总算没那么冷冰冰的了:“我叫Sherlock Holmes,地址是221B贝克街——”他对John眨了一下眼睛:“希望你会喜欢那儿。”

没等John做出任何回应,这位Sherlock Holmes就猛地站起来,大衣下摆一甩差点抽到跪着的他脸上——他拔高声音,把溜到门边的准尉叫住:“Dale——解开这位先生,我要带走他。”

Dale依旧僵硬地回应道:“恐怕您不能,Holmes先生。”

“哦,Dale,恐怕我能,”Sherlock向前走了两步,然后把刚才从John眼睛里擦出来的血在对方军服上又抹了抹,睁大眼睛,脸上挂了个假模假式的无辜笑容:“希望你不介意——如果我弄脏了大衣,Hudson太太不会高兴,她最近总跟我抱怨说洗衣服让她的关节感觉多糟糕。”

接着他把手伸进大衣兜里掏了掏,但似乎没找到对的东西,于是他撩开大衣下摆,把手伸进裤兜里。